亿万先生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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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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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關於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印發《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作者: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聯電子[2013]48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及有關規定,加強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工作,進一步推動我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現將2014年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部門
    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天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我市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申請認定或年審的受理,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審核工作。
二、企業申請
    我市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對照財稅[2012]27號文件和《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自我評價,符合認定或年審條件的,可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提出認定或年審申請。(《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申請表》、《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年審表》可從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下載。)
三、申報受理
    申請企業請於2014年5月25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市經信委,市經信委對所報送材料進行匯總並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核,6月底前將審核合格的我市企業申報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合規性審查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技術、管理、財務等方面專家,按照財稅[2012]27號文件和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對申報企業的相關情況等進行合規性審查。
五、認定企業公示
    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審查情況做出認定,並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上對擬認定和通過年審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名單公示30天。公示期間,對認定或年審結果有異議,可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異議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公示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異議申請作出處理決定。
六、名單公佈
    依據公示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於申報年度9月底前公佈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和年審合格企業名單。企業認定和年審合格企業名單及相關材料抄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稅務總局。並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核發證書。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印發《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2014年3月10日


 
(市經信委聯繫人:電子信息產業處 李琦;     
聯繫電話:022-83607518,18802232366;
傳真:022-23301952;
E-mail:tjlq945@163.com;
材料報送地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華苑產業區海泰西路18號北二-203工業孵化-1;
聯繫人:李寶香;
聯繫電話:022-27890832,022-85689008。)
相關附件:
附件:附件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doc